不久前,朋友邀我參觀一家他親友開的燈具工廠,該廠派出了業務主管熱烈接待。她很認真的為我介紹該公司業務。為了記錄到此一遊,我拿出相機來。

才見面就猛推業務
「噢,我們這裡為了怕新的設計被抄襲,是不准照相的。不過呢,您是名人,您可以例外。」
我知道這是給我榮寵,不過,我怎麼可能會抄襲你們的燈具呢?我很不好意思的放下相機。
燈具都是巨大厚重的風格。很
適合英式大宅或美國鄉間汽車旅館。她一邊介紹設計理念,一邊說:「吳小姐,妳跑遍世界各地,認識的人很多,如果有旅館想要訂購燈具,就請你們介紹我們公司,只要有200個我們就可以開模。」
我懷疑自己沒有聽錯。一,我是一個只到訪5分鐘的參觀者。二,我不是貴公司推銷員。三,我並沒欠貴公司人情,要為你們推展業務。在後來的10分鐘內,此話她強調了3次。「對不起。」我客氣的說:「我不是跑業務的。」
「你認識的人很多,順便嘛。」她說。「不然請妳寫一篇文章報導我們,或請
電視來拍也可以。」哇,這是參觀的代價嗎?我以為,我是在朋友邀請下給朋友一個面子的。10分鐘後,我趕緊藉故告辭。她最後問:「妳得告訴我,有沒有哪一個設計讓妳傾倒?」我只能據實說,我喜歡比較有現代感的風格,而不是鄉村古典風格。

 做生意像在交朋友
她應該是個殷實的人。只不過,給人的壓力實在太大。老一輩的人說,做生意是在交朋友。她給我的感覺是:如果做不成生意,那就不要踏進我們公司來。不會做人際溝通,不管再怎麼認真負責,應該都很難為公司建立信譽。做人做事,不是兩回事。會做五分事,得會做五分人,不然,太急於做生意只會嚇走客人。                                                                      作家:吳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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