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選蛋、CAS標章蛋、機能(功能)蛋……,近年來市面上出現不少盒裝蛋或「機能蛋」,究竟和一般的白殼雞蛋或黃土雞蛋有什麼不同?又,為什麼這類雞蛋較普通雞蛋貴將近3倍?
消基會發現,為了吸引消費者購買,目前市售的盒裝雞蛋多宣稱「無抗生素、藥物殘留」、「含胡蘿蔔素、維生素」,甚至還有業者標榜「含超抗氧化、抗自由基成分」等詞句,但是否「蛋有所值」?
對此,消基會抽查市售25款雞蛋,包括散裝雞蛋、盒裝洗選蛋及宣稱營養價值的機能蛋,以替消費者進行檢視、把關。
一、 價格:價差近3
25
款雞蛋每顆單價從3.711元不等,單價最低的是編號2號「大潤發洗選蛋」每顆3.7元,而單價最高的是編號25號「鮮力蛋Sunny Eggs(頂好wellcome自有品牌)」每顆11元。
二、 盒裝蛋非為包裝食品,不用標示營養成分?!
消基會指出,此次抽查25件雞蛋,共有24件為盒裝蛋,其中有17件未標示「營養成分」,比例高達71%;經消基會向衛生署查詢,原來該類有包裝盒的雞蛋,目前仍屬「散裝」食品,不必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標示。
然而,檢視盒裝蛋的標示情形,24件均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標示了該標示的內容,消基會認為,既然業者能在包裝上標示商品資訊,基於維護消費者「知」的權益,對於有宣稱營養機能的「機能蛋」也應給予完整的營養成分表,提供消費者更周全的資訊。
三、 不是包裝食品,營養宣稱隨意標?!
此次抽查的13件機能(功能)蛋,在包裝上宣稱「多維他命AE」、「富含營養素:鐵」,甚至還有業者宣稱「較低膽固醇」、「低熱能脂肪」。
消基會指出,依「市售包裝食品營養宣稱規範」規定,以不同形容詞(多、富含、低、無等)來描述營養素含量時,其皆有一定的含量限制規定,且須同時提供其營養成分含量;例如標榜「多維他命A」,其產品每100毫升,維他命A就須達到180微克、而標榜「較低膽固醇」,其產品每100毫升,膽固醇則不得超過10毫克。衛生署為何放任業者隨意標?
消基會表示,業者在包裝上宣稱營養素,卻沒有一併告知消費者實際含量,不僅無法傳達商品的正確資訊,更讓消費者無所適從;消基會希望負責任的廠商,應將宣稱的營養素含量,正確標示在包裝上,以增加消費者對商品的信任度。
四、 1件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編號23號「元氣牧場優鮮青殼雞蛋」,其包裝標示「含超抗氧化、抗自由基成分,為青少年、中老年人及素食者不可或缺之營養聖品」,其中「超抗氧化、抗自由基成分」部分,涉及人體生理功能,已經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1項:「食品標示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五、 「元氣牧場」只是商標而非牧場?!
「活力!」、「健康!」、「元氣!」,消基會指出,市售盒裝蛋在包裝上使用該類詞句大作廣告,雖然這些詞句為衛生署所認可、未涉療效及誇大的用詞,但消基會認為,食品就是食品,該類宣稱易使消費者誤認能增進健康,並促進消費者購買。消基會表示,只要是食品宣稱增進健康狀況,衛生署就應列為健康食品管理法的管理與監督,而不是容許業者在此模糊地帶間遊走。
另外,編號11號「元氣牧場優鮮蛋」、編號20號「元氣牧場健康蛋」、編號23號「元氣牧場優鮮青殼雞蛋」,3件樣品讓消費者以為雞蛋是生產於「元氣牧場」,但其包裝上卻又另外標示生產牧場,原來「元氣牧場」只是商標,而非真有其牧場。
消基會認為,盒裝蛋講究的是牧場,其雞隻飼養方式和牧場環境衛生、形象,都是影響消費者購買意願的因素;今業者以「元氣牧場」作為商標,但仍屬食品標示之內容,若使消費者誤認其為優良牧場或能增進健康,衛生署都應列管監督。
六、 有機商店購買的,不是有機蛋!
依照「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中,對於飼料、用藥、環境等皆有限制;據了解 ,目前還沒有養雞牧場通過驗證, 換言之,目前市面上並沒有所謂的「有機蛋」。
此次抽查25件樣品,有6件分別來自於「棉花田」、「綠色小鎮」、「聖德科斯」等有機商店,每顆蛋單顆售價在710.1元不等,比一般雞蛋高出一倍以上;雖然這3家業者所販賣的雞蛋,並未以「有機蛋」來作宣稱,但消基會還是提醒消費者,應打破「有機商店就是賣有機商品」的迷思,正視「有機商店只是賣有機商品的管道之一」的事實,進入有機商店選購有機商品,還是應該看清標章才行!
主管機關
1.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2條、第1項:「違反第19條第1項規定:『食品標示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2.
盒裝洗選蛋、機能蛋等產品,目前已蔚為潮流,政府卻視為「非包裝之農產品」,讓業者完全不受「包裝食品」規範,游走法律邊緣!但國人對健康飲食越來越注重,更重視食品營養成分的資訊,因此,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儘速將盒裝蛋列入包裝食品的規範與管理,並將「健康蛋」、「養生蛋」納入健康食品管理。
3.
對於業者包裝上標示的「營養宣稱」,主管機關有義務進行了解與檢視,並要求業者提出相關實驗數據佐證,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與食品安全!
業者
1.
對於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的業者應立即改善。
2.
對其商品包裝上所標示的營養成分,有義務提出相關資料,並向消費者說明清楚,傳達商品的正確資訊。
消費者
以營養學觀點而言,雞蛋是人體攝取蛋白質的重要來源,不過還是建議消費者不宜過量食用;消基會指出,消費者不應該只依賴單一食品來補充營養素。 舉例而言,消費者若想補充β-胡蘿蔔,不能只單從「富含β-胡蘿蔔」的雞蛋中攝取,日常生活中也應該從胡蘿蔔、南瓜等食物中補充;攝取多元的營養來源,學習有效分配食物,才是正確的健康飲食觀念。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ute 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