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費者抱怨,分店遍及全台的連鎖藥妝店,每家分店的特價商品不同,部分商品價格也不統一。消基會董事張智剛說,不同分店,售價及特價活動不同,是自由市場競爭,並不違法,提醒消費者購物前最好多比較,才能買到優惠商品。
邱小姐說,62她到連鎖藥妝店台北分店購買沐浴乳,每瓶特價145元,因覺得便宜,還特地請住新竹的家人也去購買。但家人到新竹分店時才發現,相同的商品卻沒特惠,售價190元。
邱小姐還發現部分商品兩家店的售價也不同,詢問台北分店店員,對方說,有客人反映過這個問題,該藥妝店的做法是商品價格由各分店自訂,並不是統一售價。她覺得藥妝店的特價活動與售價應該一致才對,否則「感覺不合理。」  

考量各區市場競爭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表示,雖然是同個店名,因每家分店的人事成本不同,再加上地區市場競爭也不同,業者基於成本及行銷策略考量,每家分店售價或促銷商品不統一,並未違法。張智剛說,除非業者有宣稱,全台各分店價格一致,或是特價活動在全台同時舉辦,店家才有涉嫌廣告不實之嫌。他也提醒,消費者在購物前,最好貨比三家,才能買到最優惠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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