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股利扣繳率 降為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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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自明(7)日開始,調降薪資、股利、權利金、競賽獎金等多項所得扣繳稅率,其中薪資與股利的扣繳率自10%調降為6%,薪水族與投資人獲取所得後,需預先向國庫繳納的稅負可望下降。 財政部昨(5)日發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與「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為減少每年高達200萬件的退補稅案件,調降各類所得扣繳稅率將可減少所得人被預扣過多所得稅,較能貼近納稅人的實質稅負。 依據財政部修正後的各類所得扣繳率,共有薪資、股利、權利金、機會中獎與競賽獎金、自力耕作的農牧所得,以及外國人在台的財產交易所得等六項。六項所得的扣繳稅率分別向下修正幅度,約4到15個百分點。 其中, 薪資所得不再區分給付方式是按月或非固定薪資、兼職所得,一律改以全月給付總額為基準辦理扣繳,除已選擇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稅款者外,均按全月給付總額的6%扣稅,過去則按10%扣稅。 另外, 財政部為使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取得各類非分離課稅所得的扣繳率趨於一致,也已將其權利金及 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的扣繳率由15%調降為10%。至於外人在台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扣繳率高達35%的情形,財政部亦已依據行政院要求,自35%大幅調降為20% 。 【2008/03/06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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