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從20年前柴門文推出《新同居時代》漫畫起,未婚男女同居已很普遍,2004年起還有雜誌專門公開同居男女的生活模式以及寫真,每次都有數十對男女或是同志等出示同居百態,同居堂堂成為普通人生活模式的一種,顯示「大同居時代」已經來臨了,為什麼要住在一起呢?

 冬天可以互相取暖
像今年冬天很冷,兩人的體溫可以互為暖被機,總比孤零零一個人好多了,尋求肌膚之親,是同居很重要的理由,大部分都是「有天一起過夜,不知不覺就住在一起了!」或「我發現時,他就已經成了我家居民了」;也有一方不會管錢或不會煮飯,互補所需;也有人因為剛到東京打拼,為了節省房租以及水電費;也有人因為對方的家離自己公司近,每天早上可以多睡一個鐘頭,或單身宿舍沒抽到,才交往就搬過去了。
許多男人認為「結婚是墓地,同居則輕鬆自由,結了婚大概連跟朋友喝酒都要受限」。女人也覺得同居像是合租室友,雖然住在一起,還各自擁有各自的時間,誰也不能強制對方什麼,結婚則責任跟安心感不同,同居的話,自己愛花多少錢就花多少。
男女都覺得結婚需要下大決心,而同居的門檻低多了;同居要分手較簡單,結婚要分手很麻煩;同居是兩個人,可以盡情做自己想做的,結婚則是兩個家族,兩人的部分反而遭剝奪,沒有孩子的話,同居就好!

 只奏前奏不想結婚
同居像是摔角,而結婚則是綜合格鬥比賽,需要較多的智慧、技術,同居只要還算喜歡對方就行,但結婚不是真的很愛沒法做到;同居還是自己決定自己的事,但結婚則是兩個人一起決定,雖有不少人把同居當結婚的前奏,但真的開始一起住,才知道自己並不想什麼都跟對方商量,也就只奏前奏就算了。 
劉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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