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情侶相戀7年結婚,維持不到3年就離婚,連當事人都覺得萬分意外。他們的婚姻年限,遠比戀愛資歷還淺。雙方各自告訴我的理由,其實都差不多,諸如:「他不像從前那麼體貼。」「我自己變得好懶。」「對很多事情提不起勁。(居然連性愛時也一樣!)」

愛情長跑易麻痺
所幸,他們都沒提到「個性不合」這一項。相戀7年才結婚的人,是沒資格說「個性不合」的。兩個人在一起那麼久了,若是個性不合,不會到第八年才發現。究竟是什麼原因呢?其實說穿了,很簡單,就是愛情長跑,跑太久了,累了、疲了、癱了。再加上兩人年紀不小了,對很多事也看開了,不繼續勉強了,也不再努力。如果他們一直都沒有結婚,就不會對彼此有太多不同的期望,兩人繼續當老情人,再慢慢變成朋友,一切的進展都很自然。結婚、離婚,反而是多餘的儀式。
把愛情的階段,比喻成登山。情侶最好在上山的階段就結婚;不要走到下山的地步,才考慮結婚。
婚姻,需要一些衝動、一股傻勁、一點期盼。當戀愛處於上山的階段,無論衝動、傻勁、還是期盼,樣樣都不缺。若是走到下山的地步才結婚,兩人之間剩下的不是大失所望、就是心中了然,再加上雙方的身體都已經疲累不堪,要經營好婚姻的品質,加倍困難。究竟戀愛幾年就該結婚?並沒有一定年份限制,就像品種不同的葡萄酒需要的發酵時間也不一樣。但是,相戀的人自己要能察覺感情所處的狀況,能選在最芬芳的時候開啟木桶,最能品嘗婚姻的甘美。放太久的葡萄,常變成醒不了酒,徒留苦澀,半滴都難以輕嘗。  作家: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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