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瑋瑜╱台北報導】為及早發現幼兒視力異常,衛生署決定將幼兒視力篩檢年齡,由現行的5歲提早至4歲,近日並將發文到各縣市政府,最遲今年底前,全台就讀幼稚園中班幼童,即須全面接受視力篩檢,以及早治療。
衛生署視力保健諮詢委員會日前開會做出幼兒視力篩檢提早至4歲的決議。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兒童及青少年保健組科長賴幸癸受訪時表示,以往擔心4歲幼兒聽不懂視力篩檢的指令,才將篩檢年齡定為5歲,但近來台大醫院研究發現,9成以上4歲幼童都能理解指令,委員會才決議將篩檢年齡提早至4歲。  

3到6歲發育黃金期
賴辛癸說,據過去4年全國5歲幼兒視力篩檢統計,約10%到12%幼童有視力異常,轉介至眼科檢查後,確診為弱視的幼兒佔篩檢人數的2%,斜視約0.2%;其餘則是近視、散光等視力問題。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眼科主任蔡景耀受訪時表示,3到6歲是視力發育的重要階段,也是矯正的黃金期,以幼兒斜、弱視為例,愈早發現與治療,部分幼兒的視力甚至可恢復至正常;即使需要配戴眼鏡,也應由醫師依孩子年齡、度數與發育狀況,再做出合適建議。  

應到眼科診治視力
賴辛癸提醒家長,若經篩檢得知孩子視力異常,應帶往眼科、由醫師進行診治,切勿帶孩子到眼鏡行驗光、配鏡。以近視檢查為例,部分幼兒須使用醫師處方的散瞳劑,才能準確測量近視度數,一般眼鏡行無法做此檢測。  

幼兒視力保健注意事項
◎幼兒接受視力斜弱視篩檢,若有視力異常,家長應帶至眼科檢查,勿直接至眼鏡行配鏡
◎避免太早學習需用眼活動,學齡前每天近距離用眼不逾1小時
◎用眼每30分鐘,休息10分鐘,多看遠方
◎多攝取魚類與胡蘿蔔、芭樂、奇異果等有益視力保健黃綠色蔬果
◎姿勢正確,距離書本30-40公分,使用穩定不閃爍檯燈
※資料來源:蔡景耀醫師、衛生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ute b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